今后几年,中央和省级水运专项资金的投向将切实体现保证“四个重点”、坚持“两个倾斜”的原则。记者从近日在广元市剑阁县召开的2012年全省航务海事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水运建设,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保证“四个重点”,即,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水运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四江六港”重点水运项目和其他重要水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水上安全、渡口改造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安全支持保障系统建设,主要包括渡改桥、公益性渡口建设、海巡艇建造、海事码头建设等安全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重要航道养护补助;水运市场培育。坚持“两个倾斜”,即,向公益性强的项目倾斜,包括航道建设、通航设施和安全支持保障系统等经济效益差、社会公益性强的项目;向前期工作开展较好、地方政府重视、配套资金落实较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