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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行人、“电马儿”闯红灯罚50元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3-02-04 浏览数: 标签: 成都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喝酒聚会自然不会少,不过请一定要记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春节期间市区交通管理方案:春节期间酒驾、飙车等行为都要受到严查。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春节期间市区交通管理方案。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以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23号、124号令,以及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为基准,对节前和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做了最新规定。

 

  “加大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力度,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昨日,围绕《新实施办法》及春节期间交管方案和节后成都市交通管理的变化,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城区飙车 逮到罚2000元

 

  “春节期间城区的交通环境与平时会有一些变化。”该负责人称,节日期间聚会喝酒的情况较多,乘车人与驾驶人共同饮酒的,应当劝阻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乘车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应当主动拒绝乘坐,并劝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

 

  春节期间,城区道路车流量比较小,一些司机可能利用这一时间段飙车,对此《新实施办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处驾驶人2000元罚款。

 

  运渣车 春节照样严查

 

  从上个月24日起,成都市交警对违法运渣运输“宣战”。昨日,交管局明确表态:春节期间不会松懈对运渣车的违法查处。

 

  “目前针对运渣车违法处罚,都是根据两部令和《新实施办法》。”该负责人介绍,《新实施办法》第17条规定,从事垃圾、煤炭、工程渣土、沙石建材等散装物品运输的机动车,未采取封闭化运输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其次,第18条规定,从事客运、危险物品运输、工程渣土运输、驾驶培训等车辆应当实行公司化管理,禁止挂靠经营。

 

  “电马儿”闯祸 要倒查卖家

 

  从即日起,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查处力度,也将加大。根据《新实施办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7种增加到9种,尤其加大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力度,违反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此外,交管部门从即日起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时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并交验电动自行车。

 

  “《新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予登记。”负责人介绍,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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