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渡口管理工作,保障过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绵阳市地方海事局对全市汽车渡口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省地方海事局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发文对汽车渡口管理提出了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载客机动船不能再作为车驳船的绑捆动力使用;拖船及其绑捆的车驳船共同作为车渡船使用时,只能渡载核定数量及吨位的车辆和随车人员;如在一处渡口仅有车渡没有客渡的情况下,车渡船必须在符合车驳船检验规范又符合客渡船的检验规范时,可以允许人、车分别渡运;在同一渡口既有车渡又有客渡的情况下,车渡船不得装载非随车过渡乘客,其他过渡行人通过客渡船渡运,严格实行人车分渡。从一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汽车渡口渡船已基本按上述规定执行,从而有效解决了汽车渡口管理混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