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对船舶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主机、舵机及其他机械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救生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企业和有船乡镇是否认真落实签单管理,地牛、锚链、缆绳等系缆设备是否满足防汛安全要求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是督促辖区客渡运企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
三是开展了汛前客渡运船舶附加检验,并在船检证书的“核定载客人数”一栏内对汛期减载人数进行签注,禁止不合格的客渡船投入汛期营运。
四是开展了汛前客渡船驾驶人员特殊培训,保证投入汛期营运的技术船员适任。
五是对码头、船载GPS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监控设备进入汛期能够正常运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和抢险预案,落实抢险人员、船舶、车辆和物资,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参与救助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