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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五举措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来源: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3-06-09 浏览数: 标签: 泸州市 五举措 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责任再落实,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生产。抓好“五个管住”,即管住船员、管住船舶、管住企、管住监控、管住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业主、船主、船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重点再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两客一危”和抽砂采石、砂石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客渡运汛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是检查再加强,不留安全隐患死角。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巡查和巡航力度,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方面的专项检查。5月,共组织676个检查组,2591人次参加,检查巡查渡口码头694个次,各类船舶1925艘次,港口、水运企业和船厂58个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7起。

 

  四是执法再严格,不留情面顶格处罚。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铁面无私、严格执法。5月,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27起,经济处罚175600元。

 

  五是预案再完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加强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与气象、渔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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