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监管,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指导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安全运营的职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是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运营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督促企业,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车整改。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强化对城市公交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素质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切实抓好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城市公交企业要加强驾驶员、乘务员安全法制教育,强化安全操作、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