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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来源: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3-06-25 浏览数: 标签: 泸州,水上,交通

  近日,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召开201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全市多家客渡运企业、港口水运企业、船厂、水上救助企业法人代表、部分抽砂采石业主和航务海事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市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6月以来全国发生的6起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以及泸县桃子沟煤矿“5.11”事故的处理结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对201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会议要求:

 

  一是各企业、业主、航务海事部门要扎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企业的生产经营要合法,在安全方面的投入要有保障,对安全管理的人员要培训到位。海事部门要依法履职,杜绝任何徇私枉法和包庇行为,事故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二是抓住“两客一危”重点船舶的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巡查和巡航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对查获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不得姑息迁就。

 

  三是做好“防大洪”、“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强化汛期24小时值守,确保及时应对水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水域污染事故,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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