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水情、汛情、险情的收集和上报,畅通信息渠道。
二是加大对嘉陵江采砂船舶等大型非自航船舶检查力度,落实防汛安全措施和责任,督促其配足防汛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
三是强化抢险船舶性能检测,购置切割机、抛绳枪、汛期应急物资运输专用车辆,确保应急车辆、船舶处于临战状态。
四是加强防汛实操演练,提高应急实战水平,确保应急救援及时高效。
五是建立机动船舶船员信息数据库,健全船舶自救互救体系。
六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汛期禁采规定,严格禁止汛期从事水下施工作业。
七是规范设置各水位观测点,有效利用视频监控适时观测水情,为防汛工作赢得足够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