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厅高管局按照省政协和厅领导在《关于成绵高速公路新都段取土场有关情况的反映》上的批示精神,安排专人对成绵高速公路新都段取土场水坑长期闲置、无人管理、未设置安全护栏,曾多次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且存有诸多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建议川高公司督促成绵高速公路公司作为责任主体,依法办理成绵高速公路所征建设用地(含新都区原新都镇、龙虎镇取土场)的土地使用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并制定取土场(含两个水坑)管理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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