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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高管局“五加强”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来源:厅高管局 发布时间:2013-07-12 浏览数: 标签: 高管局,汛期,安全

  厅高管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强化五项措施,确保高速公路汛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营运公司主体责任和直属各单位监督、指导责任,切实做到组织有力、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对高速公路沿线高边坡、特大桥隧、超长纵坡、施工驻地等重点地段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安排桥梁工程师巡检沿线桥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跨河桥梁; 对已造成墩台基础冲刷的桥梁进行安全性评估,并及时处治,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良好。切实加强对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服务及管理等相关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做好检查维护记录,确保正常运行。

 

  四、加强应急保障,提升抗汛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应急预案,做好抢险队伍和机械物资储备,严格执行路网总值班室下发的各项指令。积极配合高速交警进行道路安全管控,及时疏导和分流车辆。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靠前指挥,深入重灾路段指导督促汛期安全工作,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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