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7月15日至20日,全省将有强降雨过程,泸州市所有客,渡船全部停航封渡,餐饮船停止经营。停业期间,除留足护船值班人员外,无关人员全部离船上岸,直至本次降雨结束方可视水位情况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全市航务海事系统和港航企业全体干部职工按去年应对“7.23特大洪水”要求做好抗大汛,防大洪的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
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坚持昼夜值班制度,随时做好应对水上各类险情和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各类险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及时把雨情,汛情传达到每一家港航企业,船厂和每一艘船舶,确保信息,通讯畅通。
五是市航务海事部门安排水上应急专家组专家参与应急值班,确保各类水上险情得到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