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出炉。涉及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公共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同时,将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争取2015 年省、市、县全部公开“ 三公” 经费
全面推进财政总预决算公开,2013年省、市、县全面公开本级财政总预决算信息。深入推进省、市、县部门预算公开,启动省级部门决算公开。
继续扩大省、市、县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各级部门应逐步细化充实出国团组、出访人数、出访地点和车辆购置的数量、车型、价格、保有量等信息内容。
2013年,省、市(州)及时公开本级“三公”经费总额,启动公开市(州)本级部门“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省、市、县全部公开“三公”经费。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在2014年按款级科目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加大省级单项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从2013年起省直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情况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市、县级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情况也应逐步公开。
市、县要设立保障房信息公开专栏
市、县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设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和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竣工套数和竣工时间,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各地要及时公开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将供应的保障房项目、房源、准入办法及标准、分配政策及程序、申请审核及结果、分配入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 黑名单” 公开制度
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
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等重点场所,以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
纳入国家监测的城市要全面公开PM2.5 监测信息
做好成都市和新增7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纳入国家监测的城市,按规定全面公开城市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其他城市要主动公开监测信息。
加大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公开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和整治内容,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公开重金属重点企业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开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信息。
2014 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公开
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政府举措、处置进展等信息,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牵头单位要及时公布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向社会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政务微博、手机短消息、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