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日前签署第272号省政府令,颁布《四川省通信设施保护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通信设施保护规定》是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共同推动的立法项目。
该《规定》一共26条。有关通信设施建设的规定8条,涉及通信设施建设规划、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通信建设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开发商建设项目总概算、施行国家与省有关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禁止小区通信网络排他性接入、组织开展通信设施共建共享等重大问题。
其中,将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全省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由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政府批准发布、对违规开展排他性小区接入的物业单位与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是该立法中的亮点,体现了立法创新,对促进通信设施建设顺利开展、破除建设难题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此外,该政府令还对通信设施保护涵盖的设施范围、相邻权关系、破坏行为认定、严格废旧金属物资收购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公安、工商、商务、通信等部门在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建立起多方协同、标本兼治的保护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