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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将每月公布25个省控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23 浏览数:

  10月起,省环保厅将每月公布25个省控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由于成都与其他24个城市空气监测指标不同,排名将实行新老标准“双轨制”。这是记者9月22日从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单项污染物的单项指数相加所得。除成都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PM2.5等6项指标计算综合指数外;其余24个城市按照老的空气质量标准,计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等3项指标的综合指数。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排序,综合指数越小,空气质量越好。

 

  “双轨制”中,成都单独列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其他24个城市按照空气质量老标准统一排名。随着绵阳、德阳、自贡、攀枝花、泸州、南充、宜宾7个城市2014年1月1日起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内江、资阳、遂宁、广安、达州、眉山、乐山7个城市明年下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及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市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也将逐渐取消双轨制,统一并轨。

 

  除按月评价外,每半年和一年,省环保厅也将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今后,还将逐渐增加排名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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