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经信委获悉,四川将大力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培育100个省级小企业示范创业基地,较2012年底新增55个。
省级小企业示范创业基地建设需达到8项要求:连续两年入驻孵化小企业的创业成功率在80%以上;连续两年培育小微企业的数量占85%以上或新增入驻孵化小企业20家以上;有固定的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生产厂房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有相应的服务人员;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连续两年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300万元的企业超过5家;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500-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3家。
基地用地将通过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仓库、学校等基础设施方式解决,建设一批投入小、见效快的科技型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返乡人员创业园等特色创业基地。基地运营将实行动态监管,劣者淘汰。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省级小企业示范创业基地资格。
目前,全省小微工业企业超过3.4万家,入驻小企业创业基地的企业逾7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