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有利于支持成都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融资促进、市场开拓、财税扶持等方面享受惠企政策。
今年8月,成都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税扶持等。其中,还首次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面向中小企业的年度政府采购,将不低于采购总额的30%。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每年市经信委都会确定一批重点扶持的企业,今年就确定了1700多户,包括100户大型企业、300至400户成长型企业、200多户规模以上企业以及1000户微型企业,除了大型企业,剩余的1600多户企业,都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内。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500万元=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
从业人员≥100人+资产总额≥8000万元=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资产总额≥100万元=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or资产总额<100万元=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100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