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项目政策保障。积极为高速公路建设开“绿灯”,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负责、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交通建设良好格局;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确保建设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办交通的生动局面。
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加大市级财政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市县互动立体筹融资平台,将有效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进入重大交通项目融资平台,增强重大交通项目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
三是加强项目用地保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履行征地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项目环境保障。优化项目建设工作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的政务工作软环境,保障政务工作的高效运转;加强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调解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
五是加强项目运行协调保障。建立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机制,组建由书记、市长牵头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定期督查督办,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协调顺畅,保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实行项目推进督办机制,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通报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