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来自有关部门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已经出台了不少。不过,最近由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颇有新意。四川省发改委铁路机场综合处处长彭浩举例说,比如《意见》中提到了“可依法向社会各类资本减持或转让国家干线铁路地方持股部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仓储等服务业务”。这两点放在全国来看都属于亮点,应当说走在了前列。
《指导意见》具有三大新意
在开放铁路投资、建设和运营领域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可依法向社会各类资本减持或转让国家干线铁路地方持股部分。对此,西南交通大学教授戴宾认为,如此大的改革动作在国内堪称“史无前例”,这意味着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都可以当上“铁老板”,将改变长期以来国家干线铁路股份只能由国有资本独占的格局。“社会资本受让国家干线铁路地方所持股份属于股权投资行为,充当的是出资人的角色,不需要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事务;相反,如果直接投资建设工程铁路项目,需要有专业的人才,需要成立公司,麻烦事肯定比股权投资多得多。”戴宾因此力挺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形式介入铁路建设。
对于这一观点,一位业界资深人士表示赞同。“铁路建设路基以下的基础工程大家都可以干;路基以上,包括轨道铺设、电力配置、通讯安装等,技术要求较高,又涉及安全问题,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具备路基以上工程建设资质和能力的民营企业很少。”《指导意见》的另外一大新意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仓储等服务业务”。
这位人士同时解读认为,相对而言,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仓储等服务业务比投资建设更现实一些,这是因为:一方面,可以进行客货运输、仓储等服务业务的铁路自然是已经开通运行的铁路,“热锅热灶”,“吹糠见米”,这样的项目比较合社会资本的“胃口”;另一方面,项目的投资价值和风险系数相对明晰。
此外,《指导意见》放开了地方铁路(包括地方控股的合资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及杂项作业收费、铁路专用线共用收费和铁路自备车收费的标准,铁路运价机制将逐步形成。“同时明确了对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给予过渡性财政补贴,我们正在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制度及运价机制。下一步,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这算是一个改革突破,也是《指导意见》的又一大新意。”省发改委铁路机场综合处处长彭浩说。
川内相关上市公司或“涉铁”
在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性开发铁路以及支线铁路方面,将建筑施工作为主业的四川路桥最有能力介入。公司大股东是四川铁投集团,有利于公司依托大股东在西部地区铁路投资市场具有的领先地位,快速介入西部地区铁路施工领域。公司方面称,今后将创新运用PPP等投资建设模式,重点推进铁路、公路交通设施沿线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打造产业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