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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正式开展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数: 标签: 物流信息 四川物流 第三方物流试点

  继北京、上海、江苏之后,四川省也将开展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药械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从9月26日起,四川省将正式开展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以进一步解决药械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的问题,规范药械流通秩序。

 

  全省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本月底开始

 

  继北京、上海、江苏之后,四川省也将开展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药械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从9月26日起,四川省将正式开展药械第三方物流试点,以进一步解决药械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的问题,规范药械流通秩序。

 

  成都等3地首批试点

 

  根据《意见》要求,省内的药品批发企业、省内外的药品生产企业、省内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集团药品的全资批发企业、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在外省设立的全资药品批发企业、省内的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均可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进行药品储存配送。《意见》鼓励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支持具备物流条件的药械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促使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四川省药品现代物流系统验收标准》,要想成为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满足14条规定,如要求药品冷藏车应当安装有全球定位系统(GPS);要配置仓库温湿度监测系统,对药品所有仓库温湿度实时监测及记录等。

 

  相比药品自愿申报方式,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则采取审批准入方式开展。《意见》明确在成都、南充、泸州三市先行开展,通过先行开展完善和确定验收标准后,在合理规划布局前提下,在全省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审批。根据《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基本技术要求》,要想成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企业应建立中央控制室,具备库房温湿度监测,恒温库、冷藏库、冷冻库、冷藏车温湿度监控等。

 

  大型药械企业赢得试点先机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诞生,改变的不仅仅是流通秩序,改变的还有流通市场格局,便利了药监部门的监管,对能够参与进去的械商来说,更是大大获利。”四川省医药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制度一旦展开,将直接利好现有的大型、优势、有实力的药械流通企业,将刺激产生一批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

 

  据了解,先于四川省实施药械第三方物流的江苏,有望催生一批物流上市企业。如南京延长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公司在获批成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公司后,在整个医药物流行业利润率低下的背景下却实现了高速发展,目前已正式申请挂牌新三板。“资源会愈加向有限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集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越做越大,中小型械商则将加速淘汰。”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加速四川医药物流行业的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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