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四川省物流集聚区开发模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主导型:如中国西部(成都)铁路物流中心、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中国西部(遂宁)现代物流港。二是企业主导型:如雅安华峰物流园区、泸州隆盛物流园区。其中部分市州的物流集聚区发展势头良好,为其他市州的物流集聚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借鉴。但是大部分物流集聚区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各种问题,亟待四川省及各市州政府、企业解决。
一、 物流集聚区发展经验总结
(一)交通是形成物流集聚区的重要前提条件,但是决定物流集聚区发展态势的是产业基础。如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周边仁宝、富士康等企业的投产,为空港物流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产业支撑。而泸州港由于缺乏坚实的产业基础,导致自身临港物流发展滞后,在与宜宾、重庆的竞争中已显劣势。
(二)物流集聚区对其他产业甚至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如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充分发挥航空优势,积极发展临港经济,发展临空总部经济、临空商务、商务机基地等依托性产业;中国西部(遂宁)现代物流港依托物流核心功能区,积极发展工业原材料、零配件、生活消费品的交易、配送,通过“双城建设”,推动“产城一体化”,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为推进集聚区健康发展,建立企业“退出机制”,设立专门的项目推进组。如部分物流园区在入驻企业项目建设中制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园区与入驻企业包容发展。项目引进前,双方逐字逐句拟写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将建设进度、投资力度等细节问题纳入其中。当企业进度内容与协议不符合时,园区会发函至企业询问相关情况,提醒加快相关进度。若是企业仍然违背协议签订内容,或进度滞后,则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约谈业主代表,督促其改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仍未加快进度的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劝其退出。
(四)优惠政策是物流集聚区发展的重要推手。这些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这在政府主导型的物流集聚区招商过程中尤为明显,而对于企业主导开发型的物流集聚区的扶持作用也非常巨大。
(五)创新融资模式,保障物流集聚区建设资金。部分市州的物流集聚区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滚动发展”的开发建设模式,采取政府出土地资源、企业投资金的股份开发模式、BOT模式、BT模式等几种模式融资,获得相应充足的建设与运营资金。
(六)招商模式创新。如一些物流园区主要的招商对象是平台企业,通过平台企业带动、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减少了管委会管理的企业数量,降低了管理难度。
(七)是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有效控制集聚区发展方向。如成都市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关于成都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实施意见》,对现代物流业集中发展区域的用地范围、供地方式等做出了规定,特别是明确规定了现代物流业集中发展区域的用地价格及具有物资交易功能的物流项目的比例,从而确保了区域内物流业的主导地位。
二、物流集聚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方面
1、目前四川省规划的物流园区数量颇多,规模偏大。由于各市州政府认为投资建设大规模的物流基础设施可以获得拉动效应和增加就业等好处,四川省和其他省市一样出现了物流园区建设高潮。根据省物流办调查数据显示,各级政府参与推动物流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很高,各地新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总数达到了212个,仅泸州1市范围内就规划了11个1000亩以上的物流园区。而物流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如德国仅33个物流园区。
同时为了显示其发展现代物流的决心,建设物流园区往往过于追求全国第一、同行业首家、功能最全、西部第一等所谓的名号,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在规划建设物流园区过程中往往会犯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相同的错误,把物流园区的建设看成是地方政府相互较劲的舞台,许多新建的大型物流设施动辄占地数千亩,全省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在1000亩以上的占比达到20%。然而辐射范围、物流业务量巨大的国家,如德国首都柏林有350万人口,规模虽然超过3000亩,但仅有3个物流园区。
可见,各市州在规划过程中往往不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市场需求进行设施的合理布局,而是为了短期利益而争取设施在本地进行规划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物流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数量的失控,存在“贪大求全”,追求“高标准、高起点”的盲目建设,物流园区(中心)建设热潮背后的“虚热”和“刮风”现象值得警惕。
2、规划协调性不足。规划的协调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区域之间缺乏协调性;没有充分匹配地方经济。
一方面是区域之间缺乏协调性。在已经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中市州、区县一级政府审批建设的园区数量占比较高,这个现象值得关注。原因在于各地的物流发展规划中,更多考虑的是充分利用其自身的资源,并以特定城市范围为界限,而较少考虑与相邻城市间的沟通、协调。因此,很有可能造成同一地区或小区域范围内多个园区存在,如自贡、内江、资阳、遂宁4个行政区域较小且紧邻的小区域范围内就规划了15个1000亩以上的物流园区,这些物流园区可能由于缺乏统筹规划,覆盖半径、区域效应、市场定位、功能定位存在交叉现象,因而一旦建成并投入运营,将出现都“吃不饱”的现象。同时各地政府出台不同的优惠政策吸引建设投资,他们之间互相争夺有效物流需求,导致每个物流园区均不能形成较大的物流处理量,不能发挥规模效应,可能导致过度竞争,造成土地、人力、财力和相关资源的浪费。
另一方面是没有充分地匹配地方经济。制造、商贸和物流服务企业都一致认为区域经济欠发达而导致业务量较少,是影响物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物流服务企业对此体会尤为深刻。超过1/3的物流企业认为,业务量不足是影响其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一些经济产业基础、交通区位并不好的城市却考虑不充分,盲目建设物流园区。另外一些市州发展物流园区更为重要的是服务本地经济,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却存在过分追求满足高端需求的成分。
3、相关的规划存在不确定性。相关的规划易变,物流集聚区的选址需要考虑区域的产业布局及交通发展情况。由于交通规划的变化常常导致物流集聚区规划的变化。
(二)建设方面
从全省物流园区统计资料来看,相当一部分物流园区的建设存在滞后现象。一方面潜在的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的总用地规模27.610043万亩,目前落实的土地有7.8461万亩,仅仅占用地的28.4%,绝大部分园区只落实了部分土地;另一方面在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总投资超过2886.39亿元,完成投资额281.74亿元,仅仅占总投资额的10%左右,资金不到位现象严重。如中国西部铁路物流中心的大弯货站因为资金偏紧而较大程度滞后于规划的进度,其土地指标仅仅落实了7000亩,远小于规划。
(三)运营方面
1、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程度偏低。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灵魂。从开发建设到运营服务,物流园区实际就是4PL,就是一个物流空间提供商和物流服务平台运营商。要实现关键资源的整合以及优势互补,就要搭建支撑园区企业业务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全省大部分物流园区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仍然偏慢,能够有效建立服务整个物流园区的信息化平台的园区并不多,而没有信息平台的物流园区达到77%,相互联网沟通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偏低,面向园区企业和相关社会大众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2、专业人才缺乏。国内许多城市在规划时委托地方院校或科研单位,由于物流园区规划涉及众多领域,而且物流园区的建设在世界上也是个新鲜事物(最早的日本才于1965年开始兴建,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只有近10来年的事),因此物流园区规划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与此同时,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人才同样缺乏,在调研过程中,中国西部铁路物流中心、雅安华峰物流园区对物流园区对这方面的人才都提出了较大需求。分析深层次原因有:
A.认识不到位。
首先,对物流集聚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相关概念的界定不清,缺乏相应的建设标准。虽然《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已经颁布,但是目前在国内仍然存在着物流园区界定不清的问题。社会各界对物流园区的认识具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占地几十平方公里的园区究竟是不是物流园区?什么样的园区可以算是物流园区?如何甄别物流园区与批发市场?这样一些基础性问题亟待澄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会长何黎明等专家也表示,当前我国许多城市对物流园区存在不同的理解,物流园区的界定原则和界定依据有待进一步确定。四川省对物流集聚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概念界定不清,更没有制定四川省物流集聚区规划建立的条件、等级。
其次,缺乏供应链相关理念。物流集聚区是在供应链背景下出现的,作为物流集聚区的典型空间实体——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立应该综合考虑产销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相关业态的走向,在前期规划的过程中融合供应链的管理理念和思想。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甚至大相径庭。一般的物流园区,主要是将整个物流产业大市场人为的划分为几块专门的物流中心市场,从而将原本关联的产业群人为地割裂开来,造成了整个产业供应链的断裂,从整体上影响了物流业的发展。现实生活中不难看出,政府有意规划建设的区域性的大型集散市场却无法形成应有的人气,而不少自发建成的市场往往却成为区域性的比较庞大的市场,这种带有自发性质的杂牌军往往很容易打败政府正规军所建成的集散市场,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规划缺乏一定的供应链管理理念。
B.基础工作薄弱
基础工作薄弱主要是指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匮乏以及相应的物流集聚区认定标准等。现有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不能反映物流业的真实状况。由于现代物流业统计范围不够明确,很少有一个部门或机构能把本地物流发展的状况说清楚;由于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不能真正真实客观地反映物流发展状况,导致政府决策、GDP核算和物流业研究缺乏科学性及数据支撑。由于物流园区难以界定,统一不一致,导致政府管理缺乏针对性,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政策难以落实等现实问题。
C.扶持政策力度不够。
物流业既是服务型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物流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是一个典型的推进型产业,其发展应得到政策的扶持。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发布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称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家将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有关部门将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四川省也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如2010年8月四川省政府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意见》,明确鼓励企业释放物流外包、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巨头、设立专项资金和鼓励科技创新及做大做强品牌等4项政策加快四川省第三方物流发展。2012年6月出台《四川省物流业发展及促进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为:物流通道建设、物流枢纽建设、城市配送、物流装备、市场主体培育、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物流业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和论证等。虽然已有一些扶持政策、但是并没有具体针对物流集聚区的规划建设的扶持政策,并且部分市州并没有认清物流产业的地位,没有对物流业实施差额纳税,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对物流集聚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力度仍然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