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12年第27号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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