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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流企业来川设区域总部将获支持
来源:成都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09 浏览数:

  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新开从成都始发或经成都中转的蓉欧、蓉加美、蓉亚国际客货运航线;支持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来川设立区域总部、运营中心、转运中心、分拨中心。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物流办、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2014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围绕物流通道建设、物流节点建设、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标准化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等项目公布了32个支持方向,旨在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立体化、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四川省的重点物流项目已开始申报,至本月10日结束,经认定为四川省的重点物流项目可获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打造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鼓励支持向综合物流服务转型升级

 

  据了解,32个“支持方向”主要围绕四川省的物流通道建设、物流节点建设、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标准化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城乡配送体系建设六大项目展开,旨在迅速提高四川省现有物流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物流现代化水平,整合物流市场资源、优化物流组织形式,培育品牌物流企业,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立体化、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同时,“推进方案”还明确了发展重点物流项目的四大支持原则:基础性,即建成后能够直接提升全省和地区物流业发展水平;公共性,即建成后能够促进各类市场主体集聚发展和集约经营;社会性,即建成后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示范性,即项目实施能够引领带动全省物流业转型升级,促进四川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在支持方向上,对物流通道建设项目给予了“9个支持”,包括开设客货运航线、铁路班列、陆运专线、城际货运班车以及水上货运班轮;对物流节点建设项目给予了“6个支持”,包括物流园区(中心)建设、港(口)站(场)标准化改造、保税物流中心(仓库)建设等。另外,还对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标准化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城乡配送体系建设等项目也分别给予了相应的方向性支持。

 

  申报还剩最后四天

 

  重点物流项目将获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对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的支持方式,包括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两种。四川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按照《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省政府物流办协调各级、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将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扶持。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物流办、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做好四川省2014年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工作。重点物流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持续到今年10月10日结束。已正式成立物流办的市(州)(含扩权县、市)项目单位自愿向当地物流办和财政局申报;其他市(州)(含扩权县、市)项目单位自愿向当地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中央驻川企业、省属企业、口岸联检单位、重大课题、应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项目直接向省政府物流办、财政厅申报。

 

  所申报项目需符合上述“推进方案”确定的支持方向,同时还对部分项目的业主制定了指标性的条件要求,例如对商贸流通批发企业(市场)物流外包,要求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上年度主营业务10亿元以上、设立独立核算第三方物流企业(社会物流服务占比20%以上)或已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物流整体外包合作协议、上年度上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

 

  通知特别强调称, 项目业主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反映项目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业主3年内省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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