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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3-12-23 浏览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取消和下放了涉及交通运输部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1项):

 

  1.国家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兼并、收购审核

 

  2.承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的确定

 

  3.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

 

  4.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确定

 

  5.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6.船员资格临时特面证明签发

 

  7.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防治船舶污染能力专项验收

 

  8.船舶货物污染危害性评估机构认定

 

  9.船舶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认定

 

  10.船舶污染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

 

  11.引航员注册审批

 

  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1项)

 

  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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