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征求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中央航运企业集团: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1月3日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和第3号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两个规定的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起草了《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附《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规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3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分享到:
上一篇:2014年影响商用车行业的八大政策 下一篇:车船税与交强险信息将全国联网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