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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取消十五种涉税文书报表 减轻纳税人负担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15 浏览数:

  据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日前,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取消了15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这是税务总局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公告取消的15个文书报表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登记换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有奖发票兑奖申请表、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国大陆公民(包括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开具个人完税(费)证明申请表、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填报以上15个涉税文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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