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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来源:中财网 发布时间:2014-07-14 浏览数: 标签: 进口钢材 保税政策 加工贸易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7月31日起,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精神,首批对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热扎板、冷扎板、窄带钢、棒线材、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自2014年7月31日起,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此外,《通知》明确,上述政策措施适用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2014年7月31日前区内已设立并从事附件所列产品加工贸易的企业暂予以除外。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报税,将有利于钢材加工企业转向采购国内钢材,有助于钢铁行业产能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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