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煤炭产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应对煤矸石产量不断增长的需要,加强规范管理和扶持引导,深入推动我国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国家经贸委、煤炭工业部、财政部等8部门于1998年联合发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具体意见和建议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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