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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10个自贸伙伴贸易额大增 东盟居首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数: 标签: 福建,东盟

福州海关8日公布,福建省对10个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香港、澳门和台湾)去年全年的进出口总额达403.1亿美元,同比增长30.1%

其中,出口228.2亿美元,同比增长38.9%,占同期福建出口总额的24.6%;进口174.9亿美元,同比增长20.1%,占同期福建出口总额的24.6%

在自贸伙伴中,东盟、台湾和香港列前3位,进出口额分别达183.2亿、116.1亿和65.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8%11.8%38.7%

福州海关分析人士介绍说,自贸区优惠政策对福建出口的推动作用比进口更为显著,福建对10个自贸伙伴累计出口同比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累计进口同比增速则低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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