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省交通厅、省安监局、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通知》对推行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制度、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立承运人责任保险最低保额调整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要求和规范。其中重点明确了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承运人责任保险投保的方式将推行统一投保;二是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由省级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这将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和落实好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做好铺垫。
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统一投保将进一步促进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能够更加集中和最大程度上体现投保主体的投保意愿,便于发挥整体投承保工作的优势,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赔偿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能够进一步发挥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投承保效果,便于统一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程序和标准,有利于有效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