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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选择交通运输业进行税改试点出于三点考虑
来源:网易财经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数: 标签: 物流 财政 税改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选择交通运输业进行税改试点主要有三点考虑。

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是现代物流业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交通运输业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范围,运费发票已经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

现代服务业涉及范围较广,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选择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本身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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