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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宁波港扩大开放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2-03-15 浏览数: 标签: 国务院,宁波港

记者昨日从我国第五个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宁波港口岸扩大开放。其中,梅山港区口岸和宁波港北仑港区四期2号泊位同时获得批准进行开放,这意味着宁波打造国际强港,发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功能将得到进一步支撑。

位于宁波东南沿海梅山岛的梅山保税港区,是中国第五个获得批准的保税港区,地处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和最具海洋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区域。国务院本次批复同意开放的梅山港区开放区域涉及梅山岛全部27公里海岸线,包括已建和在建的1-5号集装箱码头泊位,以及1-2号多用途码头泊位。

梅山港区从20108月起实现试运营,由于临时开放限制,目前梅山港区各口岸部门对每艘进港外籍船舶的联合检查时间平均需要1个半小时左右,在未来正式开放之后,这个时间将缩短到一个小时。按照目前船舶的运营成本计算,这半个小时可以为一条船舶节约几百美金的租金。为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正式获批,将对促进该口岸对外贸易和港口物流的提升以及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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