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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福建省22家物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时间:2012-08-09 浏览数: 标签: 福建省|22家物流企业|税收优惠

据悉,运杰物流、厦门厦烟物流等22家物流企业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的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从8月1日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对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我省有22家物流企业榜上有名,为历年来最多的一次。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将从2012年8月1日起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5家企业列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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