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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与上海签备忘录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来源:中新社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数: 标签: 交通运输,建,国际,航运,中心

中国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政府10日在上海签署《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合作备忘录》明确,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将重点围绕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代表该部发布三方面政策:

首先是通过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国际航运市场秩序,推动国际海运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加强合作提高企业抵御危机和防控风险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督导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促进中国国际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

其次,通过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开展国内水路运输运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

再次,允许将融资租赁船舶视作认定企业资质的自有运力,并在上海先行试点。该项政策是指对融资租赁的船舶,但航运企业已付租金达到应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时,并经融资租赁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及航运管理部门备案后,该融资租赁船舶可认定为航运企业的自有运力。该项新政策被认为能缓解航运企业资金压力,帮助航运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航运形势,并有助于上海航运业的集聚与扩大。

当天,“北外滩航运服务总部基地”、“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的授牌仪式同时举行,中国船东协会也分别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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