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西安现代大物流市场,提高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十二项服务现代物流业发展新举措,在市场主体审批、商标战略、民间资本进入、协调沟通机制建立、规范物流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措施》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外,一律不作为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鼓励民间投资兴办物流企业,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优先为其办理注册登记,落实优惠政策;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在名称、字号使用上,对从事法律、行政法和国务院文件认可但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行业的企业,允许其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
《措施》还明确,每年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将确定1—2个发展目标,帮助其跨地区、跨省建立自己的物流网络。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大宗物资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领域。通过开展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和出资登记工作,为创业者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此外,《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支持物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对规模较大、辐射力强、拉动内需明显的大型物流企业实行专人专办、全程跟踪、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