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新闻 >  国内物流新闻
物联网示范应用将在交通领域试点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3-02-19 浏览数: 标签: 物联网 示范 交通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在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等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培育一批物联网应用服务优势企业;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未来要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掌握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形成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总体的物联网产业体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将加快技术研发,形成一批物联网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推动物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抓好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工程。

分享到:
上一篇:借力“供应链” 物流业提升盈利空间 下一篇:浙江台州茅畲岭隧道贯通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