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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天津两地海关联手打造“陆港”便捷通道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发布时间:2013-05-16 浏览数: 标签: 西安 天津 海关 陆港

  5月14日,《西安海关天津海关西安“陆港”便捷通关监管合作备忘录》暨《西安国际港务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陆港”便捷通关监管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西安海关举行。根据《备忘录》,西安、天津两地海关将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监管互认等便捷通关措施,陕西企业从西安国际港务区进出口货物,可以直接在西安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口岸即可办理验放手续。即企业货物运抵“陆港”即视同运抵港口,在西安海关申报即视同在天津港口海关申报。

 

  签字仪式上,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就“陆港”便捷通关监管业务也达成合作协议。这一举措正是为了落实两地海关签署的《备忘录》,做好西安“陆港”便捷通关服务工作,完善西安陆港功能,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拓展天津港对陕西的服务功能。

 

  这次西安、天津两地海关签署“陆港”便捷通关监管合作备忘录是西安海关海关助推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陕西省政府日前印发的《陕西省重点项目推进办法》的具体举措,通过此项措施可以实现沿海港口功能向陕西省的延伸,使西安“陆港”也具有港口功能,成为货物集疏、储运、包装、理货、配载和分送的中心。同时陕西企业通过“陆港”便捷通关模式出口货物时,货物运抵国际港务区海关监管场所即视同出口,企业可直接在西安海关办理有关海关手续,使得企业不必再往返口岸办理有关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节约了企业的人力和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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