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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货物港务费为海宁小微企业减负
来源:浙江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3-08-23 浏览数: 标签: 免征货物 港务费 海宁 小微企业 减负

  近日,从海宁港航处获悉,浙江省实施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货物港务费一年多以来,海宁共有135家小微企业受惠。截止今年7月底,共计免征货港费740万元,按原先的内河港口1元/吨的征收标准计算,相当于740万吨货物的货港费。预计到2014年底,免征的货港费将达1400万元。该项政策的实施直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全省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货物港务费和引航移泊费。免征对象为经由本省各港口吞吐的货物或集装箱的所有人(货主)。

 

  去年8月,海宁港航处在嘉兴地区率先启动小微企业货港费免征工作,对全市港口码头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初步筛选出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经申报审核,海宁对135家小微企业予以免征货港费,受惠的主要为港口码头企业及船户等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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