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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五个允许为电商发展“松绑”
来源:浙江物流网 发布时间:2013-09-24 浏览数:

  日前,义乌市工商局出台《关于促进义乌网络市场快速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涵盖便捷市场准入、给予政策倾斜、创新工作机制三大方面12条举措,扶持网络市场发展。

 

  五个允许为电商发展“松绑”

 

  《意见》允许电商企业使用“电子商务”、“网络贸易”、“电子商务秘书”等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包括自由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允许电商企业以镇政府、居委会、各类园区管委会、市场举办者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允许使用电商秘书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允许电商企业经批准后延期三个月首付注册资本,首期缴纳20%,剩余部分两年内缴清。

 

  同时,为了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工商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申报无区域企业名称和取冠省名。对取冠省名的电商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对电商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六项创新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义乌工商部门还将在规范主体准入、构建信用平台、保护知识产权、延伸维权体系、指导制度完善、助动行业自律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在规范主体准入方面,建立完善义乌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积极指导各网络市场办理商户营业执照电子标志,在其网页显着位置公开记载其主体资格信息。同时,依托主体数据库,协助各网络市场定期发布网络经营主体情况分析报告和舆情分析信息,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科学依据。

 

  在构建信用平台方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用评价体系,协助各网络市场通过构筑信用征集、信用评级、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一系列平台,打造符合义乌网络市场自身特点的信用体系。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在有条件的网络市场建立品牌指导站,提升网络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支持和鼓励网络市场和网店经营者创立自主品牌,定期开展网络市场知识产权分析和预警。

 

  在延伸维权体系方面,通过建立纠纷调解联络站,在有条件的网络市场设立消费维权预赔基金,指导督促各网络市场建立健全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合同纠纷争议调解制度,及时受理、查处侵害采购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指导制度完善方面,指导各网络市场制定网上交易风险管理办法、售后服务承诺制度、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投诉举报咨询调处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在助动行业自律方面,通过个私协会指导电商行业成员加强行业自律,抵制不诚信经营,树立电子商务信誉,保障采购商、消费者合法利益。

 

  助推实体虚拟市场 互促共荣

 

  通过近年来的大力培育,义乌电子商务主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和充沛旺盛的活力。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义乌共有在册电子商务主体9389家,其中仅今年新设就有4620家。今年7月,义乌还诞生了浙江省首家电子商务秘书企业,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义乌电子商务配套产业的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扶持举措,助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实体虚拟市场的互促共荣。”义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义乌工商部门借助培育主体、完善配套、强化监管等手段,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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