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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决定》: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3-11-17 浏览数: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日全文发布。

 

  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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