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重新命名了一批自治区文明单位。新疆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再次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新疆局在国家邮政局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邮政管理工作创建精神文明的新思路,把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基本规律,把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活动寓于邮政管理工作实际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及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快递企业转型升级,不断规范邮政市场秩序,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同时,大力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坚决完成国家邮政局、自治区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新疆邮政管理工作和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疆局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推进机关文明建设,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