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而掉队”的有关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今年将继续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吉林省农村公路建设投入资金将达到全口径24.5亿元,新改建农村水泥(沥青)路1000公里,全面完成251公里水毁公路和94座水毁桥梁的水毁农村公路灾后重建工作,重点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公路建设6个项目共217公里。将多措并举,建立稳定的建管养资金渠道,推动出台《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的建管养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将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全年养护投入资金将达到3.2亿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20座农村公路危桥的改造,并将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典型,有效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
到“十二五”末,吉林省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服务能力将显著提升,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十二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将达到15000公里,实现100%的乡(镇)通水泥(油)路,除延边州外100%的行政村村通水泥(油)路;基本完成县道、乡道中桥及以上现有危桥改造,启动村道中桥及以上危桥改造工程。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乡道经常性养护率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