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责权利总是牵扯不清,给管理带来困难。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其他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则依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和使用、建设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专业管线的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需在既有道路上占路挖掘埋设地下管线时,应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