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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财税扶持物流业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数: 标签: 福建,物流业

  日前,福建省永安市出台货运物流业财税扶持政策,对货运物流企业根据年度税收完成情况按比例进行奖励。

 

  根据扶持政策,奖励分三档:对年度完成税收总额5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其年度缴纳税收总额地方实得部分的30%给予奖励;完成50万至100万元的,按40%予以奖励;完成100万元及以上的,按50%予以奖励。

 

  据了解,2012年永安市就出台《关于加快货运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物流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并符合工业园区规划要求的,优先提供用地,鼓励生产企业在招投标选择货运企业时,优先考虑入港入园企业和车辆,并为物流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和主动上门一站式服务,加大物流企业服务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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