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新闻 >  国内物流新闻
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第一物流 发布时间:2016-03-22 浏览数: 标签: 黑龙江 四川物流 电商发展

  日前从省政府获悉,为全面推进黑龙江省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以创建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县(区)为载体,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使电子商务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到2020年末,力争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对俄跨境电子商务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物流、支付、认证和信用等支撑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成协同高效的电子商务促进与服务体系,宽松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基本形成。

 

  据了解,《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壮大对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打造对俄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品牌,推进传统对俄贸易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金融企业联合搭建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多渠道、多方式在俄罗斯主要城市建设海外仓、境外服务网点和实体体验店,建立服务范围覆盖俄罗斯全境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中心,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系统化服务;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

 

  要加快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壮大一批区域性、特色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引进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省内大宗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拓展营销渠道;加快推进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交易平台体系向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中介组织及经营农户对接延伸;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

 

  要加快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大型商贸企业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专卖店等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推动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实体店;加快民生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和支持建设服务于百姓日常生活的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要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扩大电子支付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机构搭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提升物流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先进运输方式和装备。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形成以电子商务园区为支撑,以综合实力较强的电子商务企业为龙头,以县域电子商务应用为基础的龙江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配套齐备、链条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要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支持电子商务机制创新,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省内企业加快移动电子商务的创新,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开展对接,不断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分享到:
上一篇:海上丝绸之路指数正式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下一篇:高虎城:今年有信心实现外贸回稳向好的目标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