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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扩大跨境电商试点 支持企业建“海外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数: 标签: 海外仓 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试点

  5月9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四条鼓励措施,促进外贸企业回稳向好。

 

  这十四条意见包括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实施积极的进口政策、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加快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发挥双向投资对贸易促进作用、加强外贸知识产权保护等。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

 

  同时,《意见》提出,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上,要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营运中心,在总结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今年1月,国务院又决定在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郑州一家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透露,国家在此前保税进口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在1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此次又提出要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试点,体现了对跨境电商的重视。

 

  在当前外贸形势下,跨境电商已经越来越成为外贸的一个新增长点,在杭州等地,跨境电商甚至拉动整个进出口的增长。

 

  而企业的关注点更在于,对于此前已经实施了一个月的跨境电商新政是否有调整可能?从此次《意见》表述来看,国家对于跨境电商仍是给予了支持和肯定试点经验的态度。

 

  外贸企业再减负

 

  在企业的需求上,《意见》也从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外贸环境等方面做了兼顾。

 

  浙江一家进出口企业负责人方国宝表示,在企业看来,十四条意见中,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包括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以及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

 

  他认为,上述三条政策中,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帮助,特别是在企业资金有盈余的条件下能够让企业开展一些额外的业务。出口退税政策则是企业特别期待的,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这一方面在企业看来此前执行并不到位。而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也是企业比较关心的方面,涉企收费在外贸形势不佳的大环境下会更加严重。

 

  其中,《意见》提出,将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对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等部分机电产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税,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严厉打击骗取退税。完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比例。

 

  而在涉企收费规范上,《意见》提出要建立打击违规收费机制。加大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查处力度,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商务等部门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全面检查。合理规范港口、保险、运输、银行等收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意见》还就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发挥双向投资对外贸促进作用以及提高引进外资质量等方面做了要求。在外贸分析人士看来,此次政策的力度较大,例如涉企收费、出口退税等相关政策,重点还是在于后续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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