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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1-15 浏览数: 标签: 中共南充市委 南充市人民政府 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代物流业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将物流过程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加工、包装、搬运装卸、区域分拨、物流信息和配送等行业有机结合,形成完整供应链的新的服务业形态。当前,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缓慢,物流成本偏高,已成为制约我市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咱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展物流业有关规划及政策,结合南充实际,现就我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南充、辐射西部”的原则,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以降低物流成本、完成服务功能、提高运行效率为核心,以建设物流平台为依托,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培育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努力形成信息通达、物畅其流、经济快捷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努力把现代物流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撑性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积极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形成面向不同服务对象、具有不同功能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及配送中心;加快形成功能健全的运输平台和信息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一园区、四中心、七配送中心”为主的物流集聚发展平台;培育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现代物流企业10户以上,大力降低物流成本,打造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注地,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川东北区域商贸中心和成渝经济区北部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举措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实施注重发挥现代物流规划的指导性作用。按照《南充市物流业发展规划(2010—2020)》指导物流园区建设,避免项目建设的盲目性。规划的物流集聚区之外原则不再布点新的物流项目。合理确定物流集聚区的用地范围,做好物流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鼓励引导现有的物流企业、招引有实力的外来企业按照不同属性的业务专营,进入各个不同的物流集聚区。注重现代物流规划体系衔接配套。在市物流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各县(市、区)按照“分工合作,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物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空间布局,形成上下贯通、衔接一致的物流规划体系。物流规划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工业园区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专业市场规划等各类规划协调一致。

 

  (二)强化项目推动,实施“一四七工程”按照市物流发展规划的物流节点布局,加快建设以“一园区、四物流中心、七配送中心”为重点的物流集聚平台工程项目,推动物流产业集聚发展。“一园区”即南充现代物流园,是全市一级物流节点。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招引国内外有品牌有实力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入驻,尽快形成规模,产生集聚效应,使之成为我市具有较强区域服务辐射功能的主要物流集散地。“四物流中心”即顺庆物流中心、嘉陵物流中心、南部物流中心和营山物流中心,是全市二级物流节点和次级物流集散地。“四物流中心”要发挥各自的交通区位和产业优势,谋求错位发展。顺庆物流中心主要以城市生活配套物流服务为主,嘉陵物流中心主要以专业化工物流服务为主,营山、南部物流中心主要开展以服务当地工业发展的物流服务,兼顾城乡生活生产资料配送。“七配送中心”即嘉陵烟草配送中心、高坪食盐配送中心、都京配送中心和阆中、西充、仪陇和蓬安配送中心。对已建成营运的嘉陵烟草配送中心、高坪食盐配送中心,要加强统筹管理和政策性扶持,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运作,努力打造成川东北地区规模最大、辐射最强的特殊行业配送中心。对在建的都京配送中心要加快推进集装箱码头建设,打造川东北集装箱物流服务中心。其余四个配送中心要紧密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合理规划,加快建设,构成我市物流的终端服务网络。

 

  (三)强化资源整合,推进专业市场建设加强对市辖三区现有专业批发市场的资源整合,鼓励引导其“退城入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专业市场,促进我市专业市场上档升级。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工业园区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重点规划建设与城市产业链相结合、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十大专业市场”。发挥我市拥有两所三甲医院和川北医学院等医护科研院所的优势,培育发展川东北医药物流配送市场;整合现有的佰腾数码广场、得益时代广场数码卖场等电子产品交易市场,打造川东北电子电器IT专业市场;整合北干道汽配交易市场和三区品牌汽车4S店,打造川东北汽车汽配交易市场;依托南充现代物流园,做大做强川东北粮油仓储物流交易市场以顺庆区南门坝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搬迁至潆华工业集中区为契机,打造川东北农产品批发市场、丝绸大世界家居卖场和光彩大市场建材市场等,规划建设川东北家具建材市场;实施中心城区批发零售业搬迁升级工程,打造川东北最具影响辐射力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整合市内丝纺服装企业品牌形象店及市内商场资源,规划建设川东北丝纺服装皮革城;规划潆溪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合理布局市内小型回收网点,构建川东北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市内宠物交易,做大花木花卉市场规模,规划建设川东北花木宠物交易市场。通过“十大专业市场”建设,有效解决城区市场凌乱分散、档次不高的问题,缓解市区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强化企业支撑、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1.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积极推动本市大中型物流企业的资源和业务整合,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先进管理水平的现代物流企业;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创新完善供应链管理模式;培育一批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的物流企业,增强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引进一批志明现代物流企业。加大物流领域对外开放力度,应在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总部型物流企业、物流采购、配送中心落户我市。鼓励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在我市建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国内外物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我市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设施建设和经营,大力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业整体组织能力和运作水平。

 

  3.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业务分离出来,让专业物流企业承担,努力为第三方企业发展创造必要的市场空间。引导现有物流企业强化第三方物流功能,通过社会化物流服务,促进理货、采购、仓储、分拨、配送等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五)强化发展基础,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

 

  1.加快建设和完善物流基础、物流中心内外部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物流集中发展区的道路、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市政建设规划通盘考虑,优先进行。

 

  2.加快物流运输平阳建设。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管道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的综合交通体系,提高我市现代物流的集疏运能力;加强市内交通建设和管理,改善通往各个主要工业区,物流集聚区、批发市场的交通状况,实现区域内工业园区、物流集聚区、批发市场、物流基础设施及企业之间的快速高效连接。

 

  3.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整合物流信息资源,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汽车汽配、石油化工、家居建材、农副产品等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建立开放的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物流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数据和接口等标准,实现综合物流信息平台、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和企业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货物通关效率和物流效率。

 

  4.建立和完善物流技术标准体系。贯彻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技术装备、物流管理流程、物流信息网络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广泛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机具等设施,普及应用商品条码、自动识别、信息交换等技术。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鼓励采用厢式货车、专用车辆和专用设备。

 

  5.加强物流市场制度建设,保障物流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物流市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快健康发展。推进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物流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制定符合现代物流行业规范和西部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企业运营规范及企业评估标准,引导物流企业健康发展。

 

  6.加快现代物流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支持市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物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现代物流紧缺人才;加强职业资格认证和管理,提高物流专业职能和水平;鼓励物流企业通过不同方式和各种渠道引进和培育市场急需的物流管理人才,并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物流培训基地。

 

  三、政策支撑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实际,制定配套政策。

 

  (一)准入政策

 

  1.放宽经营范围。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经营现代物流业,除国家实行许可经营或限制经营的项目外,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与物流相关的项目。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2.放宽注册条件。允许新设立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物流游戏向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且在3万元以上,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到位;可以股权及法律、行政法规认可的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放宽集团登记条件。凡母公司为物流企业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在3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

 

  4.放宽企业名称使用范围。无论规模大小,企业经营范围中只要涵盖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物流内容之一的,均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物流”作为行业表述。

 

  5.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利。经营物流业务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可用总部出具的批准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

 

  6.为项目审批提供便利。对重点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企业,简化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用地政策

 

  1.把符合规划的物流集聚区视为城市功能的重要配套设施,哪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重要设施建设计划和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保障物流企业发展用地,严禁擅自改变物流用地用途。各地要根据本地物流业发展需要和发展水平,优先安排物流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立物流集聚区土地滚动储备制度,确保物流项目用地及时供应。

 

  2.物流集聚区的物流项目用地按照以下政策办理。

 

  (1)用于物资储备、运输装卸等直接用于物资储运的用地,可参照国家公布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以招拍挂方式提供。

 

  (2)地块出让前,根据控规确定物流用地、商业用地等各类用地性质,物流用地中相关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配置参照工业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3)市、县(市、区)政府收取的物流集聚区内的本级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物流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4)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因城市规划调整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按原土地用途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

 

  3.进驻我市物流集聚区且对经济发展、物流产业培育有显著带动作用的新引进重大物流项目,可根据“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双方协商”的原则,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三)财政政策

 

  设立市级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财政资金,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物流产业的发展。专项应带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粮食局制定。各县(市、区)相应建立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2.争取国省项目资金。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国省项目资金。支持企业申请科技专项资金。

 

  3.实行财政扶持。市重点物流企业从审核认定之日起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从经营之日起五年内,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额不低于其交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50%。外地物流企业重组并购我市原有物流企业,且符合政府重点扶持条件的,扣除原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前两年由财政全额补助给企业,第三至第五年减半补助给企业。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四)价费政策

 

  1.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列入全市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大型物流项目,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需要租赁办公场地,或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本市仓储运输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物流生产经营部门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批准后予以免交。新办物流企业涉及的治安、卫生、检疫检验等行政性收费第一年一律免交,第二只第五年减半收取。物流企业建设立体仓库、恒温仓库、自动化仓库等各类仓库及流通加工标准厂房、铁路专用线等配套设施,免收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除外)。

 

  2.减收服务性收费。新建、改建、扩建重点物流项目,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底限标准执行。

 

  3.保障水、点、气供应。物流园区(集聚区)的企业用电逐步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用水、用气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重点扶持的物流龙头企业、大型城市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列入重点保障范围。

 

  (五)融资政策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功能,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鼓励各类融资担保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有限推荐有发展潜力的物流企业申请贷款信息。

 

  2.积极推行金融创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开展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质押等创新金融业务,切实缓解物流企业融资困难。

 

  3.鼓励企业多渠道筹资。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三是融资及私募股权融资,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内联引资、中外合资、仓单抵押、股权质押贷款以及供应链融资等途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六)通关政策

 

  1.设立服务窗口。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应在经营国际物流业务,且符合报关报检条件的物流集聚区设立办事机构和业务窗口,为国际物流通关提供便利条件。

 

  2.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建立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简化作业程序。推行电子申报、电子审批和电子支付,提高通关效率。

 

  3.支持企业属地报关。鼓励企业属地化报关,对在我市为企业提供报关服务的物流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政策补贴。

 

  (七)交管政策

 

  1.支持城市配送业务。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城市配送业务,城市配送车辆在专业市场、擅长、百货店、超市等市内商业网点停靠,实施定点停靠管理,有市物流办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发放道路通行证。

 

  2.实行专用通行证管理。在市区重点发展轻、微型厢式货车运输,对轻、微型厢式货车进出市区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明确市区通行路段和通行时间。对继续进出市区的中型、大型厢式货车在限制通行时间和路线的前提下,可办理临时通行证。四、组织保障促进物流业发展是一项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加强对物流工作的制止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南充市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全市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编制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制定支持现代物流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粮食局,挂“南充市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牌子,由市商务粮食局局长兼任主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加大物流业发展工作的考核权重系数,把现代物流业发展作为各县(市、区)及司机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物流业发展领导机构,组建工作领导班子,抓好本辖区物流集中区及其物流产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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