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近期,成都市交委将市级审批的区(市)县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船舶经营运输证核准等8个水上运输许可事项下放至属地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审批效率。
结合区(市)县交通部门办理下放事项无专职人员、无技术力量、无表报资料等情况,成都市交委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事项下放后无缝衔接、顺利实施。
一是联系专门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区组织专项培训,使各区(市)县都有1至2名懂法规、知程序、能办件的业务人员。
二是指定专业技术资质人员到各区(市)县提供服务,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解决短期内区(市)县交通部门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三是对暂时无法开展水上运输许可的天府新区受理事项开展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