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附件:川办发5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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