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内政策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13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调研 单一窗口

11.png

成都、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宜宾市口岸与物流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准印发的《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方案》,为有序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工作,近期我办将组织调研组开展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需求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7年7月18日至8月25日,具体调研时间由各调研组另行联系确定。

 

  二、调研对象及内容

 

  针对我省主要进出口口岸、特殊监管区域及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生产、仓储、运输、报关服务、货运代理等环节和机场、铁路、码头等企业对“单一窗口”建设的相关业务需求和建议意见。

 

  三、调研方式

 

  采取现场走访、座谈、填写需求调研提纲和收集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相关事项

 

  (一)请有关口岸与物流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好调研工作,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7月13日前报我办。

 

  (二)请有关口岸与物流主管部门根据调研内容,组织选取好调研企业(选取要求见附件2),通知企业按行业分类了解调研提纲(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好调研走访工作。各单位将选取的企业名单于7月17日前报我办。

 

  联系人:田诚;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06862、13980998805。

 

  附件:1.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需求调研分组

 

        2.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调研对象选取要求

 

            附件2附表

 

        3.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需求调研提纲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分享到:
上一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 下一篇: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