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宁波市聪慧物流业开展程度,宁波市出台《聪慧物流开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将来两年,宁波市财政每年将布置2000万元至3000万元资金助推我市聪慧物流建立。
据悉,此次补助资金将重点扶持我市聪慧物流示范应用项目、聪慧物流公共平台项目、聪慧物流公共平台示范应用企业,以及聪慧物流人才培训、聪慧物流严重活动举行、聪慧物流(城市物流)严重课题研讨以及严重项目推进等。
申请补助的企业必需满足下列条件:为申报项目的业主单位,在我市域范围内注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申报年度企业大市范围内停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征税50万元以上(聪慧物流公共平台运营企业除外);近两年无严重的平安、环保、卫生、劳动、征税、信贷、质量、学问产权等不良记载等。
详细来说,申请聪慧物流示范应用项目补助的企业,项目建立期限不超越两年,申报年度建成项目总投资或在建项目实践投资额均不低于100万元。对契合条件的聪慧物流示范应用项目,我市将依照不超越实践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
申请聪慧物流公共平台项目补助的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范围和实力,项目建立期限不超越两年。申报年度建成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在建项目实践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关于契合条件的聪慧物流公共平台项目,市财政将依照实践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越250万元。
申请聪慧物流平台示范应用补助的企业需与市重点聪慧物流公共平台实时互联互通,且申报年度系统改造投入、平台效劳费用支出总和普通不低于10万元。市财政将对这类契合条件的企业,依照不超越企业系统改造投入和年度平台效劳费用支出总和的30%给予补助。
以上申请聪慧物流项目补助的企业,若相关信息系统能完成与我市第四方物流平台的对接,市财政将予以优先支持。同一家企业补助次数最多不超越3次。关于投资额大、社会影响力大、开展前景好的聪慧物流项目,我市将实行“一企一策”。